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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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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0:39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三亚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度三亚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三亚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三亚市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报。

(三)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离岗创业或兼职期间所取得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参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仅聘任管理岗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评审机构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三亚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的受理和评审工作。各区人才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区内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部门,可委托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受理和评审。同一年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机构申报,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其专业技术人员可进行职称申报,不设通过比例。

(二)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和组织,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三)中央琼单位或外省驻科技城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外省企业派驻三亚市工作人员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三亚市申报评审的,需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相关部门出具委托函,具有评审权的部门(单位)可视情况受理。

(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可推荐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直接评定相应层级职称。

(五)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因不良诚信记录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从影响期满或解除处分之日起,连续3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方可申报。

(六)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办理转评手续,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资格,转评一年后允许参加高一级资格的晋升,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转评条件同评审条件一致,业绩和学术成果从取得同级资格职称之后起算,在申报高一层级职称时,业绩和学术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七)省外专业技术人员流动到三亚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工作的,其外省取得的职称由用人单位依据其专业水平自主流动确认,需提供流动确认相关材料复印件。

(八)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不受本通知时间限制,符合条件者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附件3),并按照《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目录》准备材料,直接到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申报。

四、评审层级、专业和条件

(一)评审层级和专业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别为高级、中级和初级,高级分设正高级和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评审专业分为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农业工程、畜牧、兽医、水产9个专业。

(二)评审条件

1.申报资格条件。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21〕420号)要求执行。申报人员资格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

2.外语、计算机条件。根据琼人社发〔2017〕38号文件,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3.继续教育条件。申报人需根据申报层级,提交最近对应年限继续教育证明。依据国家人力资源部要求:专技从业人员每个年度需学习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学时证明、学时档案明细、结业证书、参训文件、参训照片等)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全部申报材料必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本单位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签署审核人姓名、联系电话,并盖单位章和骑缝章。未经公示的材料和未经单位证明属实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在提交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职称申报个人承诺书(附件4),且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评述”栏的最后填写本人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承诺、签名、日期必须手写,并加按手印。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上报”,公示结果由本单位盖章确认。在“单位鉴定意见”栏填写申报人任职期满考核评语、对申报材料鉴定结论、纪检廉政方面有关意见,并签字盖章。

(三)凡能提供以下学籍学历认证信息的,申报材料无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1.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认证,经认证后,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zaixianchaxun/zscx/)查询,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

未能提供以上相关信息的,还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个人综述材料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后盖章生效。个人综述材料内容包括: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情况、业绩和学术成果取得情况、资历要求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身体状况、思想表现等七个方面。其中,业绩和学术成果取得情况应说明对应申报条件的款项,提交与个人综述材料相对应的证明依据。

(五)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详见附件1),用档案袋装袋,封面加贴材料清单,注明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报评的专业技术资格、通讯地址、个人联系电话。

六、申报渠道及时间安排

2026年职称申报采用线下、线上结合方式进行。

(一)线下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人按照《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和《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目录》的要求整理纸质版佐证材料,另外还需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后,以姓名—申报专业—申报评审职称专业技术资格命名文件(例如:张三—植物保护—农艺师),一并提交。

(二)线上申报

根据省委人才发展局工作部署,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通过“海南省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线下纸质材料经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无误后,申报人方可通过系统上传材料。线上申报材料应与线下纸质版材料一致,材料不一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线上材料提交流程详细操作见《职称评审管理用户操作手册》(附件5)。

(三)时间安排

受理申报材料: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若用人单位有多人申报的,由用人单位派专人统一收集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并附《三亚市2026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6)。

(四)组织评审、核准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受理地址: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三亚市农业农村局1号楼2楼209室。

(六)联系单位及电话:三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0898-88213032。

附件:

1.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目录

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3.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样表)

4.职称申报个人诚信承诺书(模板)

5.职称评审管理用户操作手册

6.三亚市2026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情况一览表

7.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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