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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三亚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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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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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三亚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6-10-09 08:55:01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6年三亚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单产提升项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

为持续扶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海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6年三亚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三亚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单产提升项目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海南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147号)文件精神,省级2025年下达我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34万元,2025年实际支出24.7万元,剩余9.3万元。为持续扶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谷物、甘薯、花生三大作物为重点,依托粮油种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选用高产优质作物品种、推广应用绿色高产稳产技术等,培育一批粮油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推进全市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项目主体单产提升关键技术到位率95%以上,落实面积达930亩以上。

二、补贴对象

奖补对象为在2026年1月至11月从事谷物、甘薯、花生规模种植(10亩以上)的种植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且不得与承担本年度省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优先支持项目主体利用撂荒耕地、“非粮化”整治地块复耕种植粮油作物。

三、补贴标准

奖补标准统筹考虑主体单产提升水平、种植规模(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单产提升措施落实等因素,按照每亩100元(参照2025年补贴标准)进行奖补,同一个主体、同一个地块不得重复补贴。原则上,已享受中央、省级扶持粮油相关项目不得享受该项补贴,市级粮油相关扶持政策可叠加领取。按照下达剩余资金9.3万元,截止2026年11月底前先申报先补贴,补完为止。

四、补贴条件

(一)水稻。品种上,规模种植主体需种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26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琼府办函〔2026〕29号)附件2的高产优质水稻品种及三亚市本年度主推的2个品种(见附件1)。增产稳产技术上,重点支持开展合理密植和一喷多促等措施提升单产。

(二)甘薯。重点支持开展“高垄双行密植”技术。

(三)花生。重点支持“种子拌种”和合理密植技术。

相关技术指南请参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海南省粮食亩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136号)附件5、6、7和《海南省2026年粮食作物重点推荐品种与技术汇编》。

粮油作物单产水平应比上年同茬平均水平提高2%以上。

五、补贴流程

(一)申报。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申报主体应据实填写《2026年三亚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农资购买凭证、测产报告(原则上200亩以下项目主体应遴选中间水平产量的3个点进行测产,200以上不少于5个测产点)、开展单产提升关键技术的照片视频和相关生产档案资料等佐证,并按照“一主体一档案”的要求,完善《规模种植主体档案》(附件3),以上所有资料经所在地区农业农村局初审后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市场信息管理科,《规模种植主体档案》统一由市农技中心留存保管。

(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要重点审核申报主体信息、种植地点、种植品种、种植面积、生产档案、实施关键技术佐证、测产结果等情况,审核无误后出具审核意见,并将所有资料整理成册后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局复核。

(三)复核。市农业农村局收到资料后,联合市农技中心对材料进行复核,主要查看申报主体生产档案、关键技术应用、测产结果等情况。必要时,实地前往种植地块与申报主体了解具体生产情况。复核无异议后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四)公示。确定规模种植主体奖补名单后,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局官网、公众号公布奖补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实。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局商市财政局,按照“便民高效、资金安全”的原则,通过“社保卡”或对公转账的方式向申报对象兑付奖补资金。及时将奖补名单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并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更新资金支出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领导,严格监督,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审核等工作,确保项目落地见效,保障中央财政支农政策的有效执行。

(二)强化指导服务。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发挥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指导规模种植主体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完善记录、照片、视频等关键技术佐证材料,并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大面积均衡增产。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现象。认真核查项目实施主体的全程档案,准确评估技术应用、资金使用、效果等情况,保证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成果真实可信、奖补分配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发现申报主体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取消奖补资格,将已发放奖补资金回收,3年内不得承担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种网络新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形式,传播好经验、选树好典型,营造推广技术、创造高产、争做先进的单产提升学习竞赛氛围。

联系人及电话:市农业农村局杜昌绩,88272632;市农技中心蔡儒平,88272312。

附件:1.高产优质水稻主导品种清单

      2.三亚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主体申报表

      3.规模种植主体档案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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