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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22年三亚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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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9 11:42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2022年三亚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

一、文件起草背景

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海南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107号)的文件精神,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三亚市农业农村局、三亚市财政局于3月28日联合印发了《2022年三亚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三农〔2022〕211号)(以下简称《方案》)。

二、文件起草目的及意义

《方案》的起草有利于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条件

(一)补贴对象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农民、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区(育才生态区)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金额和标准

1.补贴金额。2022年省已下达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为107万元。

2.补贴标准和依据。根据省级下达我市的补贴资金总量107万元除以截止3月25日各区(育才生态区)报送农情调度数据的粮食种植情况(含早造水稻、番薯、豆类等粮食作物),得出补贴标准为24.66元/亩。

3.为了鼓励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如各区(育才生态区)在申请、审核工作完成且公示无异议后,出现补贴资金不足情况,请各区(育才生态区)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资金,进行补齐,做到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应发尽发。

四、监督电话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市场信息科:88272632

附件.三亚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流程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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