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三亚市2022年扶持畜牧业(生猪)发展项目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的背景、指导思想及目的和意义
一、制定《三亚市2022年扶持畜牧业(生猪)发展项目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牧发〔2021〕24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农牧发〔2021〕27号),根据海南省生猪产能调控要求,更好地发挥生猪产能政策调控作用,稳固生猪基础产能,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直面生猪种苗价格波动,生猪饲料价格不断上涨,养殖成本大幅提高的形势,为鼓励发展生猪养殖,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产稳供的要求,大力推进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发展,稳定生猪生产,提高生猪产能,促进农民增收。通过对全市生猪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走访、调研,结合当前生猪行情和我市生猪养殖的实际情况,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三亚市2022年扶持畜牧业(生猪)发展项目财政补贴实施方案》。
二、制定《三亚市2022年扶持畜牧业(生猪)发展项目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促进生猪生产、生猪稳产保供“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精神,逐级压实责任,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猪场(户)数量底线,稳定生猪生产,增加饲养总量,促进农民增收和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三、制定《三亚市2022年扶持畜牧业(生猪)发展项目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目的
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帮助生猪养殖户降低生猪养殖成本,鼓励我市生猪养殖企业、养殖合作社和养殖户扩大生猪养殖规模,提高和促进产业的发展,保障市场的猪肉供应需求,降低猪肉价格,实现生猪稳产保供,让老百姓的“菜篮子”拎得更轻一些。
四、制定《三亚市2022年扶持畜牧业(生猪)发展项目财政补贴实施方案》的意义
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一是明确补贴标准。引进后备或能繁母猪数量达30头(含)以上,按照1000元/头标准给予补贴;引进良种公猪按照2000元/头标准给予补贴。购买猪苗数量达50头(含)以上,按照300元/头标准给予补贴。
二是规定补贴程序。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方案,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申报审批、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再给予补贴的办法。
三是落实诚信制度。为加强诚信社会建设,进一步强化生猪养殖企业(户)诚信经营,要求被三亚市信用体系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给予补贴。
四是强化风险防范。为避免重复补贴,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如遇动物疫情,各区采取扑杀措施对养殖场(户)给予补助时,要求已享受过财政补贴的部分需核减扣除。另出售猪苗的养殖场(户)不得申请购买猪苗补贴,出售种猪(含后备母猪、能繁母猪、良种公猪)的养殖场(户)不得申请购买种猪补贴。
通过采取上述财政补贴方式,对降低生猪养殖成本,激励生猪养殖企业场(户)诚信生产经营,扩大生猪养殖规模,促进农民增收和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稳定市场猪肉价格,保障“菜篮子”有效供给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