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征求《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适应当下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和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拟废止《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三府规〔2023〕17号),现起草了《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28日
二、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ynyjjgk@163.com;
(二)纸质邮件。请将意见或建议以纸质邮件的形式寄至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三亚市农业农村局(收件人:三亚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科,收件人电话:0898-88252273,邮编:572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农村闲置宅基地”字样。
三、有关要求
(一)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或建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留下单位联系电话,
(二)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请署名并留下个人联系电话。
(三)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联系电话:0898-88252273。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三府规〔2023〕17号)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