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解读回应>政策解读

1分钟读懂《三亚市闲置农房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字体: 打印
2024-04-30 20:05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闲置农房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4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接下来,我们择其重点进行解读。

一、什么是闲置农房?

闲置农房是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依法建造、产权清晰、符合安全使用标准且处于闲置状态的农民个人所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房屋。

二、闲置农房如何利用?

闲置农房利用应当符合三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产业规划;

闲置农房利用工作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开展,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回收、回购、租赁农民合法建设的闲置农房;

闲置农房利用优先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

三、闲置农房利用如何管理?

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受让方订立、变更或者终止闲置农房利用合同。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统一组织经营管理、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等,获取合理的经营收益和管理费用。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能配合。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中文域名:三亚市农业农村局.政务

主办: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07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