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关于海洋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异常情况的通报
各相关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部海事局《关于第十一次通报“检验证书超期和异常”海洋渔业船舶的信息的通知》(海船检函〔2025〕2874号)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渔业生产正常秩序,现将我市检验超期的异常船舶名单(详见附件)予以通报。
现对检验超期的异常船舶作出如下要求:各相关船舶所有人需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三亚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渔政服务科申报检验或办理报停手续。
如无特殊原因,15个工作日内未申报检验或办理报停手续的,我中心将对船舶作移出平台检验管理处理,暂停检验发证流程。待完成全部缺陷整改、补齐检验相关材料后,方可重新按流程申请纳入平台检验管理。
特此通报。
三亚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11月6日
(联系人:黄世利,联系电话:0898-88268009)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