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2026年赤潮灾后海水养殖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的函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海南省海洋厅关于印发支持赤潮灾后水产养殖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函》文件要求,为尽快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省财政厅下达资金安排,支持赤潮灾后复工复产,我局制定了《三亚市2026年赤潮灾后海水养殖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并经三亚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该方案明确了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范围、标准、流程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是开展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细则规定和时间要求开展补贴资金审查和核对工作,经认真审核无误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反馈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现将《三亚市2026年赤潮灾后海水养殖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