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农村创业项目的通知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推荐举办农村创业项目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定于2026年9月开展2026年农村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我市推荐农村创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主题
创业兴村 向新而行
二、赛道设置和奖项奖励
(一)赛道设置
大赛设置农产品加工、乡村新产业2个赛道。
1.农产品加工赛道:参赛项目围绕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 尾”“农头工尾”转化增值大文章,以当地优势特色农产品为原料,通过应用先进技术装备、改造提升传统工艺等方式,在农产品多元化开发、高值化利用上取得突出进展,实现延链补链强链,带动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
2.乡村新产业赛道:参赛项目围绕做好“土特产”文章,突出创新性,通过应用新技术、推广新模式,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乡村休闲旅游以发展乡村体验经济为重点,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农村电商以模式创新为重点,发展内容电商、社交电商、沉浸式电商等,推动乡村资源深度挖掘和农产品顺畅销售。
(二)奖项奖励
每个赛道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获奖项目颁发奖杯、证书以资鼓励。
三、推荐条件
参赛选手和参赛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其他不良记录。
(二)参赛项目应聚焦本地优势特色资源,主要生产基地或生产场景在县域内,带动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成效显著,具有良好成长性和示范性。
(三)参赛项目以初创项目为主,创办时间超过1年(不晚于2025年1月1日)、不超过6年(不早于2020年1月1日)。
(四)农产品加工赛道参赛项目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乡村新产业赛道参赛项目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五)参赛选手为创业项目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创业精神。
(六)前六届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创意大赛和2025年农村创业项目大赛获奖项目不再参赛。省级(含)以上龙头企业及其控股企业的创业项目不得参赛。
四、相关要求
(一)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7月7日前将参赛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3份)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二)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市县推荐项目进行筛选评审,每个赛道选择1个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联系人及电话:辜鸣燕,88225704;电子邮箱:synyxcc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