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关于征集清产核资实施单位的公告
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理清并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我单位决定开展清产核资专项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次清产核资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查对象
(一)三亚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及其工会组织
(二)原三亚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原三亚市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学校、原三亚市热带作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原三亚市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
(三)原三亚市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学校工会委员会、原三亚市热带作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会委员会、原三亚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工会委员会、原三亚市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工会
二、清查时间
(一)三亚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及其工会组织清查截止时间以202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原三亚市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学校、原三亚市热带作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原三亚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原三亚市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清查截止时间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三)原三亚市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学校工会委员会、原三亚市热带作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会委员会、原三亚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会委员会、原三亚市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工会委员会清查截止时间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三、清查内容
针对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债权债务的清查核实工作,核心目的是摸清国有资产家底、规范财政财务核算、明晰资产产权归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全面完成清产核资数据汇总工作,将清产核资全部证据资料规范整理并装订成册。重点核查近3个会计年度及基准日当期财务、资产相关情况。
四、经费预算
20.00万元。
五、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备合法审计执业资质,持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及相关备案证明文件。
(三)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对本次清产核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在经营活动中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记录,具备履行能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 cn)查询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所需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价函(格式自拟,需明确报价金额、单位全称、地址、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含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信用查询截图、通过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并取得执业许可证明等)。
(三)工作方案(具体工作计划、详细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工作时间节点)。
(四)近三年类似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复印件等)。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并放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所有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报名材料封面请标明工作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递交日期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七、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5月26日18:00前,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一份)密封盖章后送至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2号楼205三亚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办公室。逾期未送达或不按指定地点送达合格报名资料的,本单位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邢先生,联系电话:0898—88272312。
三亚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