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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南繁基地酸化土壤地力提升应用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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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5:57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关于南繁基地酸化土壤地力提升应用示范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推进南繁基地酸化土壤地力提升应用示范项目”顺利开展招标工作,三亚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取一家代理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南繁基地酸化土壤地力提升应用示范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66—10月。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全流程提供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服务,并提供质疑、投诉处理及咨询等采购相关服务。

四、采购预算金额

代理费限额按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以优惠折扣率形式进行报价,招标代理费(含项目验收等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项目中标(成交)单位支付。(注: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50万元)

五、申报单位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备海南政府采购备案证明,有丰富的政府采购项目代理经验;

(六)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七)不良信用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八)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以及与本项目类型相关的行政处罚记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五、申报单位条件要求第(一)至第(九)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二)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准许执业证明文件等有效证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6318:00止,纸质件报价材料贰份加盖公章,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至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三亚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330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9989866669
监督电话:0898-88272312
特此公告。

                  三亚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202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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