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
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使用方案的通知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和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使用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7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管理,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三亚市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使用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和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使用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7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基层动物防疫,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畜禽产品有效供给。按照“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科学、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严格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绩效目标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平均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
三、项目资金及用途
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146.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4.29万元,省级资金72.68万元。根据各有关单位实际需求下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
(一)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中央资金34.66万元、省级资金41.68万元)。中央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招标结果,结合本市实际需求,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购买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强制免疫疫苗。用于规模养殖场开展强制免疫疫苗“先打后补”补助经费。省级资金由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服务、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等工作。在确保国家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完成情况下,可用于其他防疫工作。
(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中央资金39.63万元)。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用于2025年全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标准按80元/头。
(三)布病净化经费(省级资金31万元)。用于开展畜间布鲁氏菌病的基线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布病诊断试剂、耗材、消毒药、防护用品等,布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布病阳性场点处置(不含扑杀补助);开展布病防控、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宣传培训。
本年度后续追加的中央、省级相关资金用途参照本方案执行,省级另有方案的按省级方案执行。
四、项目实施期限
本项目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完成项目资金支付。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狠抓任务落实。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辖区内春秋季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所需耗材、防护用品等由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保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采购强制免疫疫苗,确保基层防疫需求;负责规模养殖场“先打后补”方案制定,保障各区资金需求。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强制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春秋强制免疫的指导检查、技术支持及布病净化相关工作。
(二)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相关单位要加强经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压实责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动物防疫无关的支出。做好信息公示公开,并留好佐证材料。
(三)做好绩效管理,加强总结自评。指派专人负责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按照要求每月20日前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按时填报资金使用情况。在项目完成后,主动开展绩效自评,并于2025年11月底前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自评报告和项目实施总结。
附件: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安排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强制免疫疫苗补助 (中央) |
强制免疫补助 (省级) |
布病净化经费 (省级) |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中央) |
|
1 |
市农业农村局 |
34.66 |
|
|
39.63 |
|
2 |
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
|
41.68 |
31 |
|
|
合 计 |
34.66 |
41.68 |
31 |
39.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