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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
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评标评审专家队伍建设,优化在库评标评审专家专业结构,根据《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琼府办〔2021〕76号),从即日起常态化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及本专业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政策,具有与申请专业类别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二)从事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达到同等专业水平,即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取得国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不含二级)且从事相关专业满8年;
(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在抽取确定后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评标评审工作;
(五)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能熟练操作使用电子评标评审设备;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或未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的;
(七)工程类专业的申请人原则上年龄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放宽至68周岁;政府采购类专业的申请人原则上年龄70周岁以下;
(八)在职国家公务员和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不列为申请人对象,但办理离职、退休3年后且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加入。国家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特殊专业或特殊工程须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附件5、6、7)。
二、专业分类
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8〕316号,见附件4)进行专业申请。
三、申报和资格审查流程
(一)网上申报。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进行。申请人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官网(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评标专家专区”模块→“专家信息管理”(网址:http://zw.hainan.gov.cn/expert/gem/login.do?systemId=402894cc4a81abce014a85139120000b)。
申请人进入系统后,在“专家申请”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下载《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申请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承诺书》(附件8),将相关材料扫描并对应上传,表中填写的信息应与注册的内容一致。
(二)资格审核。从省政务服务中心入口处提出申请的,省政务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作形式初核后,转交相应的省级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认定;从省级行政监督部门入口处提出申请的,省级行政监督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三)培训考核。省级行政监督部门根据已通过资格认定的申请人数量,组织开展培训考核工作,具体培训时间以其通知为准。
(四)公示和认定入库。省级行政监督部门将通过培训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并认定后,由省政务服务中心专家库系统管理员办理入库。
(五)结果查询。平台短信系统自动通知申请人入库结果,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平台系统查看申请进度及结果。省级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专家管理咨询电话:海南省财政厅(0898-68550219)、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898-65332738)、海南省交通运输厅(0898-65222398、65375786)、海南省水务厅(0898-65786199)、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898-65203189)、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0898-6520311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0898-65203016)、海南省林业局(0898-65203049)、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98-65203641);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898-65203207。
附件1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3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及抽取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6 关于公开征集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