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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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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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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6-06-22 16:17:05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6年基层农技

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局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1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三亚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三亚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668日 

(联系人:陈志科,联系电话:1878978106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亚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165号)要求,为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服务能力,打造人员稳定、素质优良的农技推广队伍,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机构统筹协调作用,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模式,支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稳定基层农技员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统筹协调农技推广机构与科技特派员、科技小院、专家服务团等主体联合开展技术服务,组织农技员进村包户对接经营主体开展技术推广,打通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

(一)提升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组织55名基层农技人员参加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培育10名左右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

(二)加大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推广力度

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推介发布2026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

(三)完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

聚焦冬季瓜菜、水稻单产提升、芒果提质增效、南繁种业(生物育种)、榴莲产业,重点打造完善3个综合示范展示场所,开展技术示范展示与培训指导服务。

(四)招(续)聘特聘农技员

结合实际工作需求,招(续)聘5名以上特聘农技员,协助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二、主要工作

(一)发布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开展示范展示工作。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介发布2026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琼农字〔2026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推介发布我市2026年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二)完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建设。规范化建设3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用于示范展示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每个场所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每个示范场所举办示范观摩交流活动不少于1次。围绕本区域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邀请不少于10名种植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代表以及小农户代表参观学习。

(三)落实农技人员责任,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统筹调配区级农技员及特聘农技员开展技术推广工作。落实农技员进村包户责任机制,每名农技员至少包联1个行政村,联系10名以上农户、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在农业生产关键农时开设田间课堂,开展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新技术手册、技术明白纸等资料。鼓励农技员通过直播平台、短视频、微信群等渠道,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等在线指导服务。

(四)健全多元协同农技推广服务机制。探索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创新,发挥农技推广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联合海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小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等多元主体共同开展技术服务。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力量承担公益性推广任务。

(五)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完善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规范特聘农技员(含特聘防疫员、家畜繁殖员)管理,计划招募5名人员;特聘农技员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制定特聘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规范人员招募程序,建立定期汇报、实地抽访、农户回访等全过程管理制度,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过程动态管理。

(六)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分层分类开展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和农技员知识更新培训,重点开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复耕复种、防灾减灾相关培训,做好培训跟踪评价,提升培训质量。遴选国家级或省级培训机构,组织55名农技人员开展不少于5天的集中培训,其中包含不少于2天的实训。培育技术骨干,安排10名技术骨干参加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强化培训。

(七)探索生物育种产业发展路径。围绕大豆、玉米等粮油作物,联合科研院所按规定开展生物育种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建设,开展小范围试点种植,示范展示新技术新品种。

(八)加快信息化手段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应用。加强对农技员和农技推广机构农技推广活动的宣传,突出宣传重大技术、重要产品、重大活动、重点工作。支持农技推广机构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开设官方账号,培养一批农技微视频创作者,在线开展技术推广服务。鼓励农技员、特聘农技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等开设个人公众号、视频号,制作生动鲜活、通俗易懂、贴合生产场景的农技短视频,在线开展政策宣传、技术推介、技术培训等服务。持续推广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强化农技问答、咨询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功能。持续推动各项任务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动态管理与成效展示。

(九)推动农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引导农技推广人员参与农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三、资金安排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165号)安排项目经费65万元。主要用于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提升、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建设、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农技人员推广服务、信息化服务以及相关项目等,其分配如下:


支出项目

金额

(万元)

补助内容

备注

1

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提升

16

主要用于各层级农技人员培训,包括教师授课费、教材费、场地费、食宿费、交通费等。省级骨干班培训费用标准为550//天,市县级培训费用标准为450//天,其中交通费是指用于培训所需的人员培训现场接送以及与培训有关的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另外,参加培训往返交通费不含在培训费标准内,此项费用可凭票据从项目支出。

(农技人员:55人,每人2250元,小计:12.375万元;农技骨干人员:10人,每人3300元,小计:3.3万元;交通费0.325万元)

2

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建设建设补助

30

主要用于基地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集成熟化、示范展示所需的物资投入,如: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苗、种畜禽、水产苗种等物资投入,以及开展观摩、培训、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活动的补助

3个,每个10万

3

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补助

0.5

补助主要用于特聘农技员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动物防疫工作、沼气安全使用等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补助。

4

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补助

18

主要用于组织交流观摩、教育培训等补助及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购买标准农膜、种子、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化补助。

5

农技人员推广服务、信息化服务以及其他补助

0.5

1)用于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

指导服务产生的交通费、误餐费等;聘请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按服务次数计算)所产生的劳务费、交通费等(服务补助按照各地差旅补助标准执行)。

2)用于科研教学人员、农技人员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情信息咨询、技术科普、培训视频制作等信息化农技推广服务活动所需的费用。

3用于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开展推广服务、资料印刷、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及工作考评、资金审计、宣传报道等费用。

65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领导机构。为确保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顺利开展,成立三亚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农技中心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种植业科、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市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组成。市农技中心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农技人员、科技示范主体推选,落实示范主体物化补贴发放,协助组织培训,督促推广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构建“市-区-村”三级联动机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规范操作管理。充分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及时上传各类信息:包括项目常规任务进展等工作动态、实施方案、通知、报告等文件材料、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班的签到表、培训手册、档案表、培训照片、参训人数以及是否异地培训等能力提升相关档案信息、主推技术的数量、基本信息、技术概要等主推技术信息、示范基地建设数量、标识牌、建设方案或服务协议及主推技术示范展示情况等示范基地信息、示范主体数量及主推技术示范情况等示范主体信息、特聘农技员数量、签订服务协议、服务产业等特聘计划相关信息,强化项目实施管理。此外,要严格落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标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项目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加强绩效管理。全面建立项目绩效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化绩效管理力度,通过查询佐证材料、实地核查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绩效考评。及时在中国农技推广平台上传工作动态、文件材料、项目资料等信息,强化基层农技体系管理工作,按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平台填报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完成情况等数据。各区(育才生态区)要压实工作责任,将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度、科技示范户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建设、农技人员培训、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等内容纳入绩效考评核心指标,共同提升项目实施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海南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提升资金使用质效。原则上项目须于202612月底前完成全部实施工作并完成资金支出。项目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需按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更新项目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五)加强交流宣传。要充分挖掘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依托网络、报纸、电视等渠道开展宣传推介,深入总结宣传农技推广体系在保障农业生产、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经验做法,全方位展现农技推广体系的良好形象与职能作用。发掘宣传一批爱岗敬业、勇于担当、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农技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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