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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亚市榴莲种植奖补若干措施》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34-0/2026-0570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三亚市林业局
  • 成文日期: 2026-06-23
  • 发文字号: 三农规〔2026〕1号
  • 发布日期: 2026-06-23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林业局关于印发《三亚市榴莲种植奖补若干措施》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6-06-23 19:34:00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三亚市林业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林业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榴莲种植奖补若干措施》的通知

三农20261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水务林业局

《三亚市榴莲种植奖补若干措施》已经三亚市农业农村局、三亚市林业局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三亚市林业局

2026623




三亚市榴莲种植奖补若干措施

 为了持续优化我市热带农业产业结构,支持农业经营主体适度扩大榴莲种植规模,培育壮大榴莲特色产业依据《海南热带优异果蔬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222030年)》(琼府〔202233号)和省、市有关政策及工作部署结合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奖补对象

 在三亚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榴莲种植,且连片种植面积达5亩以上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等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统称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诚信守法经营,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新设立的经营主体从设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申报纳税无欠缴税款和其他税收违法记录。

(二)种植地块为三亚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的林地国家级公益林除外、园地等符合榴莲种植政策的农用地土地权属清晰,无土地纠纷,未违反三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同一地块未享受过政府同类种植补贴政策。

(三)榴莲种苗来源合法清晰、种苗高度为6090公分、苗龄≥1年。

(四)榴莲苗木种植在202611日之后应当符合三亚榴莲栽植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种植后经核查,苗木定植栽种成活时间超过6个月成活率达80%以上,严重病虫害、枯萎等情况。

(五)农业经营主体相关人员须按要求参加三亚市组织的榴莲种植技术培训,掌握规范种植、管护技术,确保榴莲产业提质增效。


 三、申报时间

 榴莲种植认定为202611日之后,申报工作为措施执行期内一年一次,具体时间另行发文通知。逾期未申报视同当年度自动放弃,在本措施有效期内下一年度可以再次申报。奖补资金分阶段发放:

(一)首次发放(60%奖补金额):申报材料经区级初审、市级复核通过,且现场核查确认种植面积、株数、苗木规格符合标准,苗木定植栽种成活满6个月、成活率≥80%拨付60%奖补资金;

(二)第二次发放(40% 奖补金额):自首次核查通过满6个月后,经市级联合验收合格,确认苗木长势达标、成活率稳定≥80%、无严重病虫害、未擅自改变种植用途后,拨付剩余40%奖补资金。


 四奖励标准及申报材料

   (一)净作模式奖补

 每亩种植榴莲1218苗木定植栽种成活时间超过6个月且无严重病虫害、无枯萎,成活率≥80%,按1000/给予奖补

   (二)套种模式奖补

 每亩种植榴莲1218在榴莲行间科学套种凤梨(菠萝)10002000株(品类须在三亚市重点热带优异果蔬产业发展目录内),苗木定植栽种成活时间超过6个月且无严重病虫害、无枯萎,成活率≥80%1500/给予奖补

 以上两种模式奖补,农业经营主体仅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报材料

 1.三亚市榴莲种植奖补申请表(附件1);

 2.申报承诺书(附件2

 3.农业经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农户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中国(海南)”网站查询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或信用主管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会信用查询结果;

 5.电子税务局打印的纳税申报表或“无欠税证明”(由纳税人自行在电子税务局开具);

 6.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榴莲种植工作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种植地块权属证明、种植时间、种植面积、榴莲株数及种植布局、种植影像资料(种植前后对比照片或视频)、榴莲苗木购销合同、付款凭证及苗木来源合法性证明进口苗木提供海关报关单及检疫证明;国产苗木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合规证件等信息)、成活率及长势情况、现场核查记录表等;

 7.其他应提交的材料。土地权属证明、无土地纠纷承诺书、技术培训证明材料、套种模式需提供套种凤梨(菠萝)的种植情况。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

 符合奖补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申报并提交资金申请材料并据实填写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户集中申报

 系统链接:https://hqzc.wssp.hainan.gov.cn/#/home

(二)初审

 由区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核实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出具初审意见,签名盖章后,提交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三)审核

 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联合市林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组成工作组联合审核后出具意见

)公示

 由市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明确发放对象及奖补标准,并在三亚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官网网址及三亚农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需重新核实。

资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或收到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向补贴对象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六)存档

 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所有种植主体申报审批、公示(拍照)和发放等材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保存备查。


 六、保障措施

   (一)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榴莲种植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奖补政策落地见效。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的有关部门职责参照本方案规定的政府有关部门职责执行。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均可自愿申报,并按照本措施第四条第三款提供证明材料。已提交的材料未能有效佐证相关扩种榴莲工作情况的,审核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其他有效佐证材料

   (三)本措施有效期内,同一农业经营主体以就多个种植基地项目分别申报奖补同一项目已享受过市级以上)同类财政奖补的不予重复奖补。

   (四)本措施的奖补可与芒果种植结构调整鼓励补贴叠加发放,其认定须为202611日后发生的行为。在符合芒果结构调整补贴基础上,本措施的奖补按原标准全额发放,两项补贴可同时享受、互不抵扣

   (五)奖补资金从《三亚市热带优异果蔬奖补实施方案(20252028年)》执行预算资金出,实行总量控制原则。若当年度奖补资金需求超过预算总额,本措施有效期内可次年优先安排。

   (六)加强对措施各环节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高效有序。

   (七)农业农村、林业主管部门公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在落实文件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造假企业在本措施有效期内不可申请榴莲种植奖补

   (二)三亚市榴莲品类的种植奖补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三)措施三亚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本措施自20267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1231日。

 附件:1.三亚市榴莲种植奖补申请表

    2.申报承诺书

   3.三亚市榴莲种植奖补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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