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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领域信用风险提示
各农业生产和经营主体、广大农户:
为帮助广大农民朋友、农业生产和经营主体增强信用风险防范意识,保障合法权益,防范失信风险隐患,现将农业领域信用风险提示如下:
一、农业生产经营企业信用风险
1.产销履约违约风险:签订采购合同后,因台风、强降雨等灾害导致热带果蔬减产、渔排损毁,或品控疏漏出现农残超标、缺斤少两,易引发供货延迟、断供纠纷,面临索赔及信用记录受损。南繁企业若出现品种侵权、种子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将被纳入信用评价负面清单,影响资质认定与政策支持 。
2.资金违规失信风险:挪用热带作物种植、冷链建设等专项贷款用于非农业领域,或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资金,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取消贴息资格并限制后续融资。未按规定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体,在信贷审批中可能因风险缓释不足被拒贷。
3.合规经营惩戒风险:违规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养殖废水直排,或未落实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被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不得参与评优评先及涉农项目申报。南繁主体未履行信用承诺的,将在信用评级中扣分,影响通关、审批等便利服务。
二、农资经营主体信用风险
1.产品质量失信风险:销售假劣种子、劣质化肥或未取得许可证销售农药、销售禁用农药,导致农户减产绝收的,将被列入经营“黑名单”,吊销资质并承担赔偿责任,信用记录同步上传至省信用共享平台。
2.履约与宣传风险:冬季瓜菜种植季节、双节备货等旺季因囤货抬价、库存不足未按合同供货,引发农业生产主体损失的,将面临违约诉讼及信用降级。夸大农资功效进行虚假宣传的,除行政处罚外,还将失去行业合作信任。
3.资金与结算风险:拖欠上游厂家货款、占用农户预付款却不发货,此类债务违约将导致信用评级下调,影响信贷融资及供应链合作。
三、农产品生产个体(含农户、家庭农场主等)信用风险
1.履约违约风险:与收购商约定保底价收购后,因市场涨价擅自转售,将被纳入行业失信名单,丧失长期订单合作机会。拖欠农资店货款、农机作业费等小额债务,若拒不履行可能被申请强制执行,影响个人征信。
2.品控质量失信风险:为增产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超剂量施用化肥,导致产品检测不合格被下架,将被列入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增加抽检频次并限制销售渠道 。冒用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将面临处罚并修复信用成本高昂。
3.信贷使用风险:将“三农”小额信贷用于家庭消费而非种养殖生产,或逾期未还,将影响信用评级,导致后续贷款审批难、利率高。参与“农业高息投资”等骗局导致资金受损的,可能引发连锁债务违约。
四、休闲渔业等农业服务业信用风险
1、严禁虚假宣传,警惕“低价诱惑”与“口头承诺”。切勿夸大渔业资源量、服务设施等级。对出海航线、可捕捞量、垂钓品种等。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包吃包住包爆箱”套餐保持警惕,所有重要约定(如何带走渔获数量、船只载客量、是否含餐)必须写入书面合同或留存聊天记录,避免因承诺无法兑现引发消费纠纷及投诉。
2、规范经营服务行为,严守服务信用承诺。严格执行收费定价相关规定,全面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须知等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虚假宣传、哄抬票价、强制消费、中途加价、欺客宰客等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恪守服务信用承诺,提升服务质量。
3、严守航行作业规定,强化安全信用管控。严格遵守海洋渔业航行作业相关管理要求,全面落实“5海里”管控、夜间航行禁令、定点钓场作业等规定,严禁非法越界、违规夜航、超员超载、无证载客等违法失信作业行为,所有航行作业须全程合规,杜绝安全与信用双重风险。
请各主体高度重视信用建设,自觉防范信用风险。相关部门将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或向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举报。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