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文件
  • 标    题: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6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6-03-23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6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6-03-23 18:59:59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2026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为提升我市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新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农机化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三亚市2026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三亚市2026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联系人:黄勇,联系电话:18608904166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3日

附件:

三亚市2026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推进新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农机化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6 年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5〕1515 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农机券政策试点工作,对水稻机插秧作业环节进行补贴,全年完成水稻机插秧作业补贴面积不少于7366;加强农机券政策宣传,鼓励引导水稻种植主体和农机服务组织参与农机券政策试点;强化农业机械化生产示范推广农机实用技术培训、农机服务组织建设,全年培训农机手不少于16人,提农机技能水平,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提升农业全程机械化水平。

、资金来源和安排

一)资金来源与用途

项目资金共39.84万元,来源于2026 年第二批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6万元和2025年省级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结余资金33.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农机券补贴农业机械化生产示范培训推广农机实用技术培训等。

二)资金安排

1.投入36.84万元于推行农机券政策试点,对水稻机插秧进行补贴,补齐水稻生产机械化短板,提高水稻种植机械化率。

2.投入3万元用于农业机械化生产示范培训推广农机实用技术培训、农机券政策宣传等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资金使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相互进行适当调整。

、实施内容

(一)农机券政策试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农机券政策试点,对水稻机插秧作业环节进行补贴。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经营规模 50 亩及以上的补贴标准 40 元/亩,经营规模 50 亩以下的补贴 60 元/亩,作业亩数为非整数的按比例计算补贴金额。

二)农业机械化生产示范推广紧扣农时季节,通过现场演示会、示范观摩会、“田间课堂”的方式推广先进适用设备和技术,重点推广移动式供干机、水稻种子直播机、秸杆还田作业、无人机种子撒播、水稻混肥选用、侧深施肥等现代农业生产设备与技术

(三)农机实用技术培训举办农机驾驶操作、维修保养等各类农机实用技术培训,对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应急服务队、农机手等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农机驾驶技术水平和持证率。

四、操作程序

(一)农机券政策试点工作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机券政策试点的通知》(琼农字〔2024〕386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农规〔2024〕17号)及《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农机券补贴标准的通知》(琼农字〔2026〕3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由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与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村局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二)农业机械化生产示范推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局各科室和相关单位共同实施推进。

(三)农机实用技术培训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统筹负责或根据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实施。

五、实施进度安排

(一)2026年3月底前,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备案。

(二)2026年3—11月,组织实施项目,依法依规兑付补贴资金。

(三)2026年12月底前,整理归档项目材料,编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指导,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并与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村局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二)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相关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政 农策规定和有关财务制度,全面落实公开公示有关规定,按照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安全,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高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做好总结报送。项目完成后,将有关材料汇编成册、存档备查,并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等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三亚市2026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任务目标表

附件:

三亚市2026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任务目标表




注:各区(育才生态区)分配的任务按照2025年全年水稻种植面积占全市水稻种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后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和调整。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中文域名:三亚市农业农村局.政务

主办: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开发维护:三亚市营商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202402070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07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