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
三亚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为落实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责任,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海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68号)精神,结合三亚实际,我局制定了《三亚市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3日
(联系人:黄贞巧,联系电话:88360389)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海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6〕68号)(以下简称“省级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免疫病种和目标
(一)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
(二)免疫要求。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三)免疫种类和区域。免疫动物、疫苗种类及免疫主体严格按省级方案执行(详见附件)。一旦畜间爆发疫情或人间发生聚集性疫情,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应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风险结果,确定免疫范围开展强制免疫。
二、时间安排
3月1日—4月30日:2026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集中免疫。
8月1日—9月30日:2026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集中免疫。
三、职责分工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负责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招标结果采购疫苗。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疫苗使用计划,做好调拨、保存、分发和使用监管工作,做好免疫疫苗应急储备,稳定储放场所,实行专人管理;负责组织全市实施免疫疫苗使用环节强制免疫效果评价,“先打后补”具体实施工作及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等;负责对养殖场户履行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进行监督指导。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协助做好监督检查;负责根据辖区内饲养量按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强制免疫疫苗台账记录,做好免疫档案管理。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免疫管理。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自身防控实际,对未列入强制免疫范围病种,可根据辖区内疫病流行情况进行免疫。对散养动物采取集中强制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养殖场、有条件的养殖专业户实施程序化免疫。
(二)规范疫苗使用。各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规范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疫苗出入库、报废和无害化处理制度,利用“海南牧运通”APP设立疫苗调拨电子台账,完善疫苗发放登记记录,根据实际需要申领免疫疫苗,节约使用免疫疫苗,坚决杜绝免疫疫苗浪费现象发生。要完善市、区、村三级必需的冷链设施设备,确保疫苗全程冷链保存运输、存放使用,坚决杜绝因保管不当造成疫苗失效现象发生。
(三)加强技术培训。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动物防疫人员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免疫注射操作、流行病学调查、检测血样采集操作、疫苗保管使用、免疫副反应处置、免疫档案管理和人员防护等内容。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组织辖区动物防疫员积极参训。强制免疫时应按照要求及时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防疫卫生消毒和个人安全防护。
(四)完善免疫记录。全面推行“海南牧运通”APP,建立电子免疫档案,实现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管理信息化。在未完全实现免疫信息化管理前村级防疫员对免疫后的畜禽加施“二维码”标识,填写动物免疫记录,做到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规模养殖场按照有关要求自行建立免疫档案,由养殖场保存并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监督。
(五)落实报告制度。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按周报告动物免疫情况。在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期间对动物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统计免疫情况信息,按时上报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并及时报告免疫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
(六)评估免疫效果。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强制免疫进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对强制免疫病种开展免疫效果评价并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局。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实行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对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及时组织开展补免;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要组织开展免疫抗体水平抽查,确保免疫效果;对辖区内的免疫副反应发生情况、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情况和免疫失败情况,应及时报告调查处理。
(七)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工作。大力宣传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户应停止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的供应。按照“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原则,组织养殖场户开展补贴申报。
五、监督管理
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