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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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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269916      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畜牧业、畜禽屠宰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畜牧业、饲料工业结构调整,提出畜牧业、畜禽屠宰、饲料工业发展的计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协助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动物检疫、监督等方面的政策规章制度。

()为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安全监督管理及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提供服务。

()为染疫动物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和染疫动物产品、粪便、排泄物等进行隔离、消毒、封存、处理及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活动防疫条件审核、检查、监督等提供服务。

()为实施畜禽标识的查验、回收、登记、保存、销毁监管,动物防疫检疫证章的订购、发放、使用,畜禽养殖场、屠宰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查监督等提供服务。

()为指导协调畜禽良种、饲料生产和产品流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服务。

()为组织开展行业技术培训及指导基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内设办公室、检疫科、屠宰科、物资科、牧医科5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务、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劳动工资、督办、后勤、信访和党群等工作;负责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协调各科室开展工作。

(二)检疫科。为受理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的检疫;人工捕获的野生动物实施检疫;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以及用于科研、展示、演出和比赛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形需要非食用性利用的野生动物实施检疫;监督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染疫动物或者疑似染疫的动物和染疫的动物产品、粪便、排泄物等进行隔离、消毒、封存和处理;动物饲养、经营活动的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检查、监督等提供服务。

(三)屠宰科。为畜禽屠宰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指导畜禽屠宰厂的规划设置,指导屠宰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和屠宰技术服务;畜禽屠宰厂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查监督等提供服务。

(四)物资科。为实施畜禽标识的查验、回收、登记、保存、销毁监管;动物防疫检疫证章的订购、发放、使用管理;负责检疫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提供服务。

(五)牧医科。为畜牧业、饲料工业生产动态监测,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畜禽良种、饲料生产和产品流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村级防疫员的监管,组织畜牧兽医人员的教育培训等提供服务。

三、挂靠机构

加挂“三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

四、其他概况信息

(一)办公地址: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联系电话:0898-88269916。

(四)传真号码:0898-88269978。

(五)电子邮箱:xmk110@126.com。

(六)邮政编码:5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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