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
公开征求废止《三亚市崖州中心渔港港章(试行)》意见的公告
现行《三亚市崖州中心渔港港章(试行)》(三亚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1日印发)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沿海渔港等级认定办法(试行)》(农办渔〔2023〕27号)第九条“渔港港章应由渔港隶属管理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渔港港章”的规定,市农业农村局拟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2月7日
二、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将意见或建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867170199@qq.com;
(二)纸质邮件。请将意见或建议以纸质邮件的形式寄至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三亚市农业农村局(收件人:三亚市农业农村局,收件人电话:0898-88253875),请在信封上注明“三亚市崖州中心渔港港章”字样。
(三)在线留言。请通过网站公告发布页面提交意见或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或建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留下单位联系电话,
(二)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请署名并留下个人联系电话。
(三)三亚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898-8825387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