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洋休闲渔业船网工具
指标申报工作的函
各区人民政府:
根据《海南省休闲渔业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促进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海洋休闲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的通知》(2024年8月15日文)有关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海洋休闲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工作,按期推进休闲渔船建造和投入运营,助力我市休闲渔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我局面向全市企业及个人开展海洋休闲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要按《海南省海洋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准备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
二、申报主体要具有良好资金能力,确保在取得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后18个月内完成休闲渔船建造投运工作,避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休闲渔船建造进度或导致无法投建等情况发生。
三、申报主体要对拟建休闲渔船制定运营规划,具备运营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
四、已有休闲渔船设计方案的企业及个人优先,已具有休闲渔船运营能力和经验的企业及个人优先。
请各区积极组织辖本区内企业及个人开展申报工作,在2024年10月15日前按上述要求向我局递交相关申请材料。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调整海洋休闲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的通知》要求,我局本次拟发放7000千瓦船网工具指标(具体船数不限),届时我局将对所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指标分配结果。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882581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