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2024〕506号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专业技术
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中共三亚市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三亚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三亚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三亚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二)在三亚市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
(三)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离岗创业或兼职期间所取得的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二、申报渠道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三亚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的受理和评审工作。各区人才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区内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部门,可委托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受理和评审。同一年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办事机构申报评审,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申报。
符合条件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才可向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根据规定进行审核公示后,向三亚市农业农村局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相关政策
(一)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其专业技术人员可进行职称申报;
(二)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三)中央驻琼单位、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外省企业派驻三亚市工作人员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三亚市申报评审的,经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具有评审权的部门(单位)可视情受理;
(四)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因不良诚信记录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影响期满或解除处分起,连续3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方可申报;
(五)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办理转评手续,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资格,转评一年后允许参加高一级资格的晋升,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六)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不受本通知时间限制,符合条件者可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呈报表》,并按照《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目录》准备材料,直接到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申报。
四、评审专业和条件
(一)评审专业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别为高级、中级和初级,高级分设正高级和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评审专业分为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农业工程、畜牧、兽医、水产9个专业。
(二)评审条件
1.申报资格条件。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21〕420号)要求执行。申报人员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
2.外语、计算机条件。根据琼人社发〔2017〕38号文件,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3.继续教育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2022-2024年三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其中一年须有结业证书(含网络培训结业),并且年度培训学时不少于90学时(含网络学习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全部申报材料必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上报”,公示结果由本单位盖章确认。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本单位必须在复印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签署审核人姓名、联系电话,并盖单位章和骑缝章。未经公示的材料和未经单位证明属实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凡能提供以下学籍学历认证信息的,申报材料无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1.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经注册后,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的在线验证码。
2.国内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经注册后,提供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
3.全国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信息可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网(http://jxzs.mohrss.gov.cn)查询,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
未能提供以上相关信息的,还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承诺。
(四)个人综述材料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后盖章生效。个人综述材料内容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学历、资历、业绩、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身体状况、思想表现等七个方面。提交与个人综述材料相对应的证明证据(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详见附件1),用档案袋装袋,封面署明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报评的专业技术资格、通讯地址、个人联系电话。
六、时间安排
(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评审、核准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三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88213032
受理材料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三亚市农业农村局1号楼二楼209室
各区、各单位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区、单位派专人统一收集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并附《三亚市2024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审核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6.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21〕420号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