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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外地渔船定港停泊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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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2 13:52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外地渔船定港停泊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渔船停泊秩序,确保渔业生产安全,三亚市决定实行外地渔船定港停泊制度。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所有外地渔船(本通告所指的外地渔船,是指非三亚船籍港渔船,含涉渔“三无”船舶)在三亚市水域活动期间,统一停泊在崖州中心渔港。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已停泊在吉阳区红沙港等其他港口的外地渔船,请务必在15日内自行离港,并迁移至崖州中心渔港进行停泊。对未在规定期限内迁移至崖州中心渔港的外地渔船,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特此通告。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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