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持续推动我市渔业绿色发展和升级转型,提高渔业养殖生态化,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20〕3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2022-2023年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申报条件、建设区域、项目支持方向、项目评审、项目实施等要求
详见附件:《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20〕386号),最终评审结果将在三亚市政府网站公示。
二、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申报单位须提交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并胶装成册,一式7份,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文档。
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目标任务、项目概况、实施区域、承担单位、建设地点、申请扶持类别、建设数量、项目实施管理、项目建设时间节点、建设资金筹备及需求、申请支持的方向、项目绩效目标及其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养殖海域证明(指海域使用权证或租赁合同);
6.项目地理位置图;
7.项目平面布置图;
8.HDPE、钢质深水网箱须提交网箱总体设计图纸、抵御12级或以上等级台风的网箱结构安全应用证明(如合同证明、网箱结构图中抗风浪装置配件清单等),其中HDPE主浮管材料密度应达到HDPE100以上、直径不小于250mm、管道外径与管壁厚度比(SDR)不大于17,主拉力绳有效长度不低于80m、直径不小于36mm;桁架类深水网箱须提交网箱总体设计图纸、海洋生存工况结构安全设计评估报告;大型围栏养殖设施需提交围栏设施总体设计图纸、结构参数、工程方案与高海况设施安全评估报告。
三、申报要求
(一)各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组织养殖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提前谋划,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切实将申报工作落到实处。
(二)申报材料于2022年11月22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科。
(三)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
附件: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20〕386号)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6日
(联系人:宋宏,电话:88258151)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