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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2年下半年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及财政贷款贴息实施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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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3 17:16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2022年下半年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及财政贷款贴息实施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及财政贷款贴息审计工作,现面向社会征集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单位资格要求

实施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有开展有关专业审计工作的资质,有相关审计经验者优先。

二、工作量

1.对我市农业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其中符合《三亚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2022修订)要求的企业进行市级龙头企业认定,提交审核意见(报价可报单价,如审核一家企业的报价金额)。

2.对我市农业龙头企业提交的贷款贴息材料进行审定,并根据《三亚市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扶持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要求,对企业贷款所需补贴的利息进行核定并提交审核意见(报价可按照审核1亿元符合文件规定的涉农用途的贷款进行报价)。

三、工作要求

1.对审核意见的真实性、规范性出具审计报告。

2.审计报告将作为实际支出的拨款依据,审计单位必须对所出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管理经营活动不规范的情况,可形成单独的报告报送我局。

四、工作时间

市农业农村局将发布公告,告知全市农业企业我市正式启动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及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工作,并告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如暂定一个月内),按照文件清单要求,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龙头企业认定审计时间:在公告(该公告将同步告知审计单位作为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定单位,公告期内,审计单位可提前介入,同步启动有关工作)要求的规定时间结束后的20个自然日内,完成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的审计工作,并提交报告(如遇到参与申请的企业数较多,该时间可适当延长至30个自然日)。

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审计时间:在公告(该公告将同步告知审计单位作为贷款贴息审计工作的指定单位,公告期内,审计单位可提前介入,同步启动有关工作)要求的规定时间结束后的30个自然日内,完成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的审计工作,并提交报告(如遇到参与申请的企业数较多,该时间可适当延长至40个自然日)。

五、需提交的材料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

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文件需现场查验原件)

所有材料需一式2份并将装订,加盖公章、骑缝章密封后,在受理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址,并在醒目位置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递交日期。

六、咨询及报名受理时间

咨询受理时间:7月12日-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七、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提交材料。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2楼三亚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88225704

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优秀的合作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按公告要求提交材料,期待与您的合作!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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