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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三亚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冬交会”参展企业补贴实施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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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17:29 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三亚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冬交会”参展企业补贴实施方案》的公示

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以下简称冬交会)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于2020年12月18日—22日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为了鼓励、吸引优质企业参与冬交会,建立健全农业企业参与冬交会的相关管理办法,我局特制定《三亚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冬交会”参展企业补贴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1月18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同我局联系。

监督电话:0898-88272632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4日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冬交会”参展企业补贴实施方案

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以下简称冬交会)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定于2020年12月18日—22日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召开,为做好参展“冬交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展企业遴选

由各区(生态区)农业农村局推荐涉农企业参加冬交会三亚展团,我局组织对各区(生态区)上报的企业名单进行全面审核,原则以扶贫、带贫、助贫企业为主,附带我市名特优产品企业参展。

二、补贴计划

参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会展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8〕197号)精神,给予参展企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注册(备案)地及经营地在三亚市,生产经营活动和农产品相关,经推荐或积极组织其他单位参加冬交会三亚展团,且在冬交会期间积极履行参展企业各项义务(维护展位卫生、及时补充展品、遵守会场安保等规章和三亚展团参展纪律等),配合我市各项有关工作的企业、合作社、协会等单位。

(二)补贴标准:综合考虑参展单位参展期间来回商品运输、人工成本等各项费用支出,原则上按照每家参展单位3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补贴方式:由我局确定补贴名单并下发通知后,各单位提供银行账号和有效收据,相关款项将在通知下发后,通过财政支付系统支付至各单位银行账户。

三、奖励计划

市农业农村局和各参展单位对照实际参展情况,如产品的数量、现场促销活动组织情况,市场反馈,参展期间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分别推荐12家优秀参展企业。最终按照50%比例综合评判,根据评选得分由高到低的前12家参展企业给予额外奖励。

奖励标准:一等奖3名,奖励金额7000元/家;

二等奖4名,奖励金额6000元/家;

三等奖5名,奖励金额5000元/家。

四、处罚

对于参展期间,不履职尽责的单位,将纳入三亚代表团冬交会参展单位黑名单,同时取消当年补贴金额,从第二年起连续3年内不得参加三亚代表团活动。在参展期间发生严重破坏三亚展团形象,或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单位,当年年度补贴取消,企业(含以后更名,控股企业)不得参展冬交会三亚展团。

五、经费来源

从2021年年初冬交会项目预算中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落实好冬交会参展补贴是冬交会总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我市冬交会参展有序、健康发展,推动我市热带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积极意义和作用。严格会后考核考评,确保参展补贴及奖励能惠及真心渴望发展舞台,真意干事创业,真情促农惠农的单位,引导激发更多企业和机构积极参与冬交会,参与三亚农业的转型发展大业中。

(二)严格程序。各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冬交会参展补贴发放过程中,一定要本着对三亚农业发展负责的高度历史责任感,结合展会期间各参展单位的现实表现,实事求是的予以评价,制定的补贴发放表要备注补贴或奖励、惩罚依据,通知各企业,并履行法定公示程序。在各参展单位和群众对补贴发放表确认无异议的情况下,按有关规定组织发放。

附件:优秀参展企业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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