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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三亚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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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1 16:43 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三亚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补短板工程部署要求,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0〕3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原则

坚持“统筹布局、注重实效,市场运作,整合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财政补助等政策,采用先建后补的形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

二、建设任务及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共支持14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其中崖州区5个、天涯区4个、吉阳区2个、海棠区1个、育才生态区2个),推动完善一批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的田头市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仓储保鲜冷链信息化与品牌化水平全面提升,产销对接更加顺畅;主体服务带动能力明显增强。

三、建设内容

(一)实施区域。根据《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三农〔2020〕309号)摸底汇总上报情况,结合我市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家庭农场分布,围绕鲜活农产品开展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

(二)实施对象。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对象为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并支持多个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合建设,避免设施闲置浪费。

(三)建设内容。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改造与新建并举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建设模式分节能型机械冷库和节能型气调贮藏库。节能型机械冷库: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是指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复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四)补贴标准。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2020年实施的新建、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为总投资额的30%,且单个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具体定额补贴标准可由各区自行制定,有条件的区可安排区级财政资金适当叠加补贴。

(五)资金来源。总资金809.7万元,从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中的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项目资金列支(琼财农〔2020〕674号)。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申报(2020年10月20日前)。采取“自主传输为主、手工填报”为辅的方式进行申报。各区(含育才生态区,下同)农业农村部门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下载“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APP”或“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系统APP”,指导其按规定递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过程审核,要及时公示实施主体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要及时给予反馈。

(二)自主建设(2020年11月20日前)。实施主体按照相应的技术实施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仓储保鲜冷链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三)开展验收(2020年11月30日前)。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完成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后向各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各区农业农村局可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包括设施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

(四)拨付奖补资金(2020年12月30日前)。验收合格后按程序向实施主体兑付补助资金,并公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补助发放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组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各区(含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各区(含育才生态区)要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补助申请受理、资格审核、设施核验、补助公示等工作。各级工作小组要加强廉政教育,提升业务水平,强化政策实施和风险防控能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要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贷款给予适当的贴息支持,并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纳入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其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三)积极开展政策宣贯。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官网等多种媒体,宣传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提升政策知晓率,营造积极开展设施建设的社会氛围,调动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四)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强化实施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和第三方作用,加强督导评估,并根据实施进展及时开展现场督查指导。要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主体申请行为的信用管理,实行建设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的自主承诺,一旦发生问题,取消资金支持,情节严重的,列入农业行业黑名单,不再安排承担其他农业项目。

(五)强化信息沟通机制。一是各区农业农村部门请于10月16日前将业务经办人及负责人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邮箱:synyxccy@163.com;电话:88225704)。二是各区要于12月15日前报送本辖区内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仓工作年度总结(总结中需包含本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自评)。

附件1.三亚市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分配表

附件2.三亚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补贴审核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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