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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0年内河(湖)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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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7 08:59 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0年内河(湖)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涯区人民政府,吉阳区人民政府,海棠区人民政府,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2020317市政府办公会议精神三亚市城镇内河(湖)和地表水断面达标责任单位分工方案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三亚市2020年内河(湖)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三亚市2020年内河(湖)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0426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羊燕萍,联系电话:88275936,邮箱:w88275936@163.com)


三亚市2020年内河(湖)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的发展要求,以农业投入品减量化、高效化以及农业生产废物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进一步做好我市内河(湖)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目标,以改善水环境为核心,立足“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战略定位,深入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按照“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原则,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为维护我市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促进三亚市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坚持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广地力保育和绿色防控等绿色环保技术,坚决杜绝高剧毒高残留农药使用,力争减少农药化肥用量,控制内河(湖)水农业面源污染,持续提升水环境。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内河(湖)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内河(湖)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

组  长:黄兴武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曲  环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  伟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云  俊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邢精华 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孔祥义 市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院长

       潘在明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队长

成  员:熊先文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罗小英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和市场信息管科长

       张东升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科科长

       陈精渊 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科科长

       王  锋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科长

       宋  宏 市农业农村局安监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科长

       王咸雷 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和农机管理科科长

       孙发艺 天涯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淑侨 吉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吉家佩 海棠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吉训东 市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主任

       王  波 市热带作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内河(湖)水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农业面源污染治的日常工作。

四、重点工作及职责分工

(一)调查摸底工作。组织“附件--三亚市内河湖水水环境污染源明细表”中具体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情况调查。如农作物种植、养殖情况(包括:田洋面积、主要种植作物、涉农企业或农户名称、农药化肥使用量,水产养殖水源及排污情况,田洋及沟渠流入(湖)的水质状况等),将情况留存备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区政府;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信息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农机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科,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深入具体污染源区域及周边农作物种植基地,进行有的放矢的技术培训,举办培训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化肥、农药使用控制工作的宣传,指导科学合理施用化肥。推广科学施肥技术,鼓励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化肥与有机肥混合施用,减少化肥施用量,降低化肥过量使用形成的面源污染。推广农药安全使用技术,科学合理、安全用药,降低化学防治次数,提高安全用肥用药意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信息管理,农业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热带作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加强执法监管。污染源区域及周边所覆盖农作物种植基地使用农业投入品进行检查,检查农药肥料采购、使用记录和农药仓库,重点加强禁用高毒剧毒农药的专项检查。引导种植户科学选购和正确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确保内河(湖)水环境的安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术推广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四)开展农药化肥减施工作。污染源区域及周边所覆盖农作物种植基地推广秸秆还田、统防统控、绿色防控等减肥减药技术,在合理施用有机肥料的基础上,制定该区域主要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建议卡。通过测土配方施肥,改变农户盲目施肥的观念,提高科学施肥水平,实现增产施肥、环保施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信息管理,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市热带作物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五)加强农药残留检测工作。污染源区域及周边果蔬种植基地,做好果蔬农药残留量的检测工作。安监员到田间地头对采收上市的瓜菜进行抽检,把好田头检测关,随时掌握本地瓜果菜质量安全动态,对不合格的产品采取就地销毁,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科,市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协助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六)加强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品田间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集中回收处置网络,重点要对污染源范围内农业生产产生的对土壤、水体、大气有害影响的农药、化肥、农膜、育苗盘、喷滴管带等农资废弃物投入品(包括瓶、桶、罐、袋、膜、盘、管等)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置。(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

(七)抓好渔业生产治理工作。加强养殖区水环境监测,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掌握养殖区域的水质变化情况,实现养殖尾水处理达标排放。做好渔船油污及渔民生活污水排放监管工作,减少内河湖水污染源。(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科)

(八)建立巡察机制。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中心、市农业执法支队、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巡察组,每个月定期对污染源区域及周边农作物种植基地农业面源污染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以上的巡察,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减少或防止农业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区政府;协助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和局属各相关单位)

五、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2045上旬;要联合市农业科研院所或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组织多方技术力量,深入到每个村庄、每个种养户、每个田洋、每条沟渠、每条渔船、每个养殖塘等摸清排水、排污情况,并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具体方案。

(二)分步实施,集中整治:20205月中旬—10月;按方案计划时间安排,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科室和下属有关单位进行指导。

(三)收集情况,总结上报:20201112月;区农业农村局和各单位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市农业农村局对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将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专项工作小组,把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技术指导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相关技术小组,负责技术咨询与服务,加强对化肥、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引导种植户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

(三)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印发公开信、张贴通告、制作提示牌和宣传画、悬挂标语、发放综合利用技术资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种植户实行科学种植,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生物肥等,禁止使用国家和本省限制使用的农药或化肥。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将附表中的工作落实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于每月25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我局将视情对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附件.三亚市内河(湖)水环境污染源明细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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