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批示同意,将安排我局的扶贫大数据建设资金(经济分类:50306-设备购置)调整出3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已脱贫)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分类:50302-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扶贫专项资金调整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2日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 林晓
单位电话:0898-88275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