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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34-0/2022-00495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 发文机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琼农字〔2022〕335号
  • 发布日期:2022-09-12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 效力说明: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9-12 16:54:41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琼农字〔2022〕335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全省2022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省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工作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并申报农业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二)在我省省直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服务等工作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并申报农业系列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者;

(三)在我省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渠道和程序

(一)我厅负责全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和省直企事业单位初、中级职称申报的受理和评审工作;

(二)各市县职称评审主管部门(或农业农村局)负责本市县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的受理和评审工作;

(三)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属实且符合申报条件,经公示无异议后才能向我厅申报。

三、相关政策

(一)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有空岗的情况下,其专业技术人员可进行职称申报;

(二)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三)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在我省评审的,需经其具有职称评审权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各具有评审权的部门(单位)可视情受理;

(四)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因不良诚信记录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影响期满或解除处分起,连续3年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方可申报;

(五)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专业技术人员变更工作岗位后,应及时办理转评手续,转岗一年后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同级资格,转评一年后允许参加高一级资格的晋升,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六)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不受本通知时间限制,符合条件者可直接到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申报。

四、评审专业和条件

(一)评审专业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分别为高级、中级和初级,高级分设正高级和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评审专业分为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农业工程、畜牧、兽医、水产9个专业。

(二)评审条件

1.申报资格条件。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农字〔2021〕420号)要求执行。

申报人员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受理材料的截止时间。

2.外语、计算机条件。根据琼人社发〔2017〕38号文件,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计算机不作统一要求。

3.继续教育条件。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2020-2022年三年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其中一年须有结业证书(含网络培训结业),并且年度培训学时不少于90学时(含网络学习学时)。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全部申报材料必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上报”,公示结果由本单位盖章确认。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本单位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签署审核人姓名、联系电话,并盖单位章和骑缝章。未经公示的材料和未经单位证明属实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凡能提供以下学籍学历认证信息的,申报材料无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1.国内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经注册后,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的在线验证码。

2.国内学位信息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经注册后,提供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

3.全国技工院校毕业生学历信息可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网(http://jxzs.mohrss.gov.cn)查询,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

未能提供以上相关信息的,还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填写本人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个人综述材料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后盖章生效。个人综述材料内容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学历、资历、业绩、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身体状况、思想表现等七个方面。提交与个人综述材料相对应的证明证据(原件和复印件)。

(五)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详见附件1),用档案袋装袋,封面署明单位、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专业、报评的专业技术资格、通讯地址、个人联系电话。

六、时间安排

(一)受理申报材料: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0日。

(二)组织评审、核准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联系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11楼1101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雪平,65327635;翟朝增,65327471

附件:

1.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目录

2.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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