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二期工程项目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增殖放流活动
根据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对凤凰岛的海洋生态修复要求,海洋生物增殖放流是生态修复项目之一,为了做好增殖放流工作,我局批复项目业主采购增殖放流的鱼苗、虾苗、贝苗必须到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单位购买,且经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确认各类苗种质量为合格,方能投放。
项目业主按照要求做好增殖放流各项准备工作,2019年12月18日上午,项目业主三亚凤凰岛国际邮轮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三亚市公政处、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亚市海洋监测中心和三位水产养殖类专家对这次增殖放流活动进行了公证、监督和指导,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在指定海域顺利完成各项投放苗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