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有关“吉阳区南新一区一队亚龙湾路出口处有一鱼塘侵占原有亚龙湾溪河道,人为改变河流流向,破坏水资源原始形态”的群众信访投诉件。8月2号下午,市农业农村局主动会同吉阳区农业农村局、环境、水务等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现场调查,在亚龙湾路出口处与223国道交叉处约150米的芒果园中有口鱼塘,旁边有一间小房,塘中养殖的是罗非鱼,现场吉阳区与南新居一队的负责人进行确认,的确存在侵占河道养鱼且将未经处理的水直接排入亚龙湾溪河,流入九曲水库,生活垃圾随意丢影响了亚龙湾的环境。
吉阳区政府当既作出决定:一是业主于8月6日前打捞完鱼塘中的鱼。二是清理完成现场的垃圾,对鱼塘进行回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