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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开展农业领域禁塑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34-0/2020-0032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0-09-11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20-09-15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开展农业领域禁塑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9-15 22:35:00

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开展农业领域禁塑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领域禁塑专项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领域禁塑专项工作的方案

(联系人:卢丹丹,电话:88275936)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农业领域禁塑专项工作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保护大会精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琼办发〔2019〕35号)文件要求,推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绿色环保的农田环境,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三亚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责任分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农业领域禁塑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11月30日,通过开展农业领域禁塑宣传工作和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农用地膜,为《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实施打基础,保证我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各项措施平稳有效落地,有效促进农业绿色、低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业领域禁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协调农业领域的禁塑宣传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的示范推广工作。

组  长:黄兴武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柯用春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织成员

     云 俊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织成员

成  员:熊先文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谭诗琪 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发艺 天涯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淑侨 吉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吉家佩 海棠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会来 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统筹策划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业领域“禁塑”宣传工作,收集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宣传工作的进展和情况。通过举办专项培训、印制系列宣传品、挂横幅等活动,推进“禁塑”宣传进村入户;提高农民对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残留在土地中对农田土壤造成污染危害的认识;做好农膜和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农业田间投入品的回收利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

(二)规范果园、农业田间一次性塑料制品回收处理工作,设立塑料袋、塑料废弃农用地膜等一次性塑料废弃物专用收贮箱,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好回收处置工作,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田间投入品的回收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做好生物降解地膜使用的示范工作。在吉阳区、崖州区、育才生态区种植的短周期和中长周期的冬季瓜菜示范推广热带型专用生物降解地膜各500亩,共1000亩。(责任单位:市南繁科学技术研究院,配合单位:有关区农业农村局)

(四)调查和掌握本辖区内农资销售网点数量和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对农作物种植基地投入使用的农业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进行统计,强化谁销售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的责任意识,以推进农业领域禁塑工作进程。(责任单位:各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20年9月1日-9月30日;各单位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初步掌握管辖范围内农业领域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量、替代品需求量等基础信息,并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

(二)分部实施,集中整治:2020年9月30日-11月30;涉及此次禁塑工作的有关单位,依据制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禁塑宣传活动和推广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工作。

(三)收集情况,总结上报:2020年9月1日-11月30;各单位收集整合工作资料并于每月18日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以便汇总报市禁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区要提高对禁塑工作的认识,把禁塑工作当作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引导使用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等可降解塑料替代制品。

2.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属地主体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好禁塑的宣传,落实好相关工作,做好台账建设工作并依据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情况。

3.保障工作经费。各单位要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农业领域禁塑宣传和调查工作,推进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注重宣传方式、内容的创新与优化,注重动态宣传与集中重点宣传相结合,力求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4.各单位要指定工作联系人员,并将其姓名、联系方式及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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