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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823234-0/2021-00420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 发文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0-08-25
  • 发文字号:三农〔2020〕465号
  • 发布日期:2020-08-26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8-26 17:29:10

市农业农村局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亚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0〕240号)等文件精神,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三亚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训。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综合考虑,认真筛选培训对象,安排专人负责,积极配合,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0〕2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目标

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推进农民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有效衔接,加快形成促进高素质农民全面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黄兴武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云  俊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成  员:谭诗琪  崖州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孙发艺  天涯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淑侨  吉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吉家佩  海棠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会来  育才生态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熊先文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由熊先文科长兼任主任,具体负责农民教育培训的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育工作的统筹力度。

各区(生态区)成立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属地(含居)的产业调查研究、培育宣传发动、筛选培育对象、参加培育人员资格、监督培育过程和后续跟踪等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强化技能培训,服务扶贫产业发展。面向贫困村培养产业脱贫带头人,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掌握1-2项脱贫技能,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组织培训机构送教下乡,结合技术扶贫、电商扶贫和金融扶贫开展专题培训,加大实地案例教学,带领农民“走出去”学习脱贫经验。

(二)分类培育现代农业带头人。根据乡村人才振兴需求和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和专业种养加能手等培养行动。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需求,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生产和服务主体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带头人队伍,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深入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推动农村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培训,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围绕复工复产、保粮保供,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三)推动农民学历教育提质增效。加大政策宣传和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手段开展农民学历教育政策宣介,提高农民知晓度。培训机构在每个培训班开设高职扩招政策宣讲,组织有学历需求的参训人员与职业院校对接。争取和协调政策,帮助农民减轻学费、杂费及学习生活负担,支持更多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层次。

(四)拓宽高素质农民发展路径。以培训为纽带,促进参训农民交流合作,依托协会、联盟等组织协作发展。持续跟踪农民训后产业发展,开展政策宣讲、项目推介、技术指导等延伸服务,对接金融信贷和农村电商,加大产业支持力度。

四、培育任务及资金管理

(一)培育任务

高素质农民培育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训,培训工作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执行。2020年我市计划安排培训任务35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100人、专业生产型200人、技能服务型50人。结合各区的培训需求和2019年培训工作实施进度,考量是否积极配合,是否按时完成培育任务等情况,将任务分解为下方附件图表。

(二)资金管理

1.资金用途。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期间的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后续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各环节开支。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管理,细化支出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2.资金拨付。为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加快培育工作进度,在培训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培训协议书生效且展开培训后,市农业农村局拨付合同经费的50%,完成培训任务并验收合格后,按照审计报告拨付剩余部分项目资金。

3.强化监管。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强化资金监管力度,明确资金用途和比例,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同时,加快培训进度,确保使用效益。

五、实施进度

(一)精心制定实施方案(8月底完成)。

按照培训规范精心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本地生产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确定培训内容、设计培训课程、优化培训形式、明确具体要求。

(二)认真开展培训工作(9月-12月)。

1.精选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各区农业农村局和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依据承担的任务分别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遴选标准,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的农民优先接受培育。所遴选学员要及时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培训对象申报表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APP报名参加培训。鼓励有需求的农民学员连续参加培训,相关要求按培训规范执行。

2.确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应具备培训必须的教学、实践、管理条件,相关要求按培训规范执行。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的培训任务。对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入库。

3.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要根据承担任务情况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培训实施方案要反映组织领导、教学计划、培训形式、课程设置、授课教师、教材选择、班级日常管理、考试考核等方面的内容,报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实施。培训机构每个教学班开班之前要制定开班计划,报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后公开发布,接受农民报名。培训机构应遵循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规定,设计培训班课程,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今年高职扩招政策宣讲纳入必修课。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遴选师资库内的优秀授课老师。认真选择教材,注重教材的实用性、科学性、权威性,保证参训学员人手2-3本培训教材。培训课程设置、开班计划、培训形式、培训师资、培训教材等方面要求按培训规范执行。

4.规范开展培训。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开班计划实施培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抓好教育培训各环节工作,在线完成组班,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做好考勤登记,学员每半天签到考勤1次。培训全过程要做好拍照录像。加强对培训实施过程监管,建立微信监管群,培训机构每堂课拍摄3-5张上课图片和1段小视频发到微信监管群。建立规范的班级管理制度,各培训班要选配好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

5.做好考核评价。培训机构通过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

6.技术指导与后续服务。培训机构要制定后续跟踪指导服务方案,指定本单位或聘任的技术专家作为技术指导员,及时解决参训学员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帮助参训学员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7.培育档案管理。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训方案、学员信息、培训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后续指导服务和其他相关培训信息。市农业农村局和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管理和使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审核和上报培训信息。

(三)做好验收总结(2021年1月份完成)。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要及时做好总结,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民教育培育工作绩效考核的部署和要求,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相关总结材料于12月30日前报厅科教处。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各区农业农村局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解决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强项目管理。切实加强对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落实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顿。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优化组合集中学习、线上学习、实习实训、案例观摩交流等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率。遵循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和规律,强化实训实习,组织农民学员到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操练演练、观摩交流,在实战环境中提升能力水平,确保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中实训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2/3。充分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

(三)加强在线评价。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平台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逐步形成以农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提高线上评价覆盖面。每个培训班在线评价满意度要达到85%以上。加强信息化管理,市农业农村局明确一名信息员,负责信息管理平台的管理。

(四)加强宣传总结。加强育训结合,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特别要注重发挥高素质农民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讲好高素质农民成才成长成就故事。推进名师、名课建设,有步骤、多形式、全方位呈现工作成效。


2020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省资金)任务分解表

高素质农民培训课时要求

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资金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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