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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畜牧兽医局
关于印发2020年扶持禽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各区农业农村局:
为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稳定禽业发展,提高禽业抗风险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禽业产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保障“菜篮子”禽肉及蛋品市场稳定供给,现将《三亚市2020年扶持禽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畜牧兽医局
2020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2020年扶持禽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稳定禽业发展,提高禽业抗风险能力,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禽业产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保障“菜篮子”禽肉及蛋品市场稳定供给,结合三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有关稳菜价工作讲话精神及新一轮“菜篮子”保供稳价工作总体方案》要求,按照“稳猪、增禽、促牛羊”发展思路,遵循扶强扶优扶大原则,实施扶持禽业发展项目,加大对禽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的扶持力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增强禽业防御外来重大动物疫病能力,稳定畜牧业“菜篮子”肉蛋供给和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牧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扶持原则
——做大做强与示范带动相结合。重点扶持大中型规模化养殖场扩大生产,改进养殖技术,形成良好示范作用,带动周边建档立卡户、养殖场(户)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健康养殖。
——保障供给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结合三亚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分工,引导扶持对象建设配套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通过禽类粪便堆肥发酵等措施,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稳定高质量禽业产业,保障产品安全、供应稳定。
——财政扶持与企业投入相结合。以财政扶持带动企业共同投入为抓手,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层层把关,公开、公示,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禽业发展。
三、资金及用途
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持禽业发展项目资金250万元,用于在三亚市登记注册且在三亚辖区内从事养禽的大中型养殖场引进种苗和建设标准化禽栏舍,优先扶持建档立卡户及帮扶建档立卡户发展的养禽场(户)。各区(育才生态区)按项目验收公示完成时间先后顺序拨付扶持资金,资金用完为止。
四、扶持条件
扶持的养殖场需有固定的与饲养量相适应的家禽养殖场所和设施,选址符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20〕44号)等相关规定。其中,新建禽类栏舍的选址在建设前应当按要求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并提供相关备案凭证。
以上所指家禽包括鸡、鸽。
五、扶持内容及标准
(一)引进禽类种苗的补贴。
按照“先买后补”原则,对引进禽类种苗进行补贴,购买的禽苗必须经过检疫合格(持有检疫合格证明),且来自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禽场,提供购买数量凭证(票据),补贴以现场核实验收数量为准(提供相片等)。购买鸡、鸽子种苗数量须达到3000羽(含3000羽)以上,按照4元/羽标准给予补贴。
(二)新建禽类栏舍的补贴。
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新建禽类栏舍进行补贴,新建禽类栏舍须达到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以现场核实验收面积为准,按照3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新建设的禽类栏舍檐口应不低于1.6米,有墙体,屋面为彩钢瓦、瓦片或钢筋混凝土结构,有隔热处理设施,地面为水泥砂浆,并按照项目建设“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要与栏舍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单个申请对象以上2个项目不可重复补贴。
六、实施程序及资金使用时限要求
(一)实施程序。采取申报审批、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再给予补贴的办法安排财政补贴资金。由申请对象将《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3)等申报材料上报;由辖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申请审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审批;由辖区农业农村局依据实施进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完成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
(二)实施时间要求。禽苗的购买应自申请审批同意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新建禽类栏舍应自审批同意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建设并申请验收,并报所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区农业农村局要跟踪项目实施情况。所有补贴项目原则上应在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验收,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三)资金使用时限要求。各区(育才生态区)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审批使用的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七、资金分配
2020年市财政预算安排扶持禽业发展项目资金250万元,结合各区(育才生态区)的申报情况,安排计划详见附件1。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可结合各自实际配套安排扶持资金,促进禽业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所辖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开展辖区规模养殖购买禽苗、新建禽栏舍补贴项目申报审查、检查验收和资金核发等工作,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目标,层层落实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强化项目管理。市畜牧兽医局负责项目指导和督促检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市级财政资金坚持总量控制原则,在规定期限内使用,用完为止。
(三)明确责任追究。补贴对象违反本方案规定,采取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由资金发放单位全额追回已发放补贴并按照信用管理有关规定列入信用“黑名单”,在“黑名单”解除前不得享受惠牧政策补贴。
(四)做好督查和总结。市畜牧兽医局负责项目督促检查;各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并在2020年11月30日前向市畜牧兽医局报送补贴资金审批情况,2020年12日20日前报送补贴资金支付情况。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做好绩效评估,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总结报送市畜牧兽医局。
联系电话:88269916,邮箱:xmk110@126.com。